常见问题

货满仓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协议

 在您入驻货满仓平台(下称“平台”)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本协议条款对您注册(供应商/商家,简称“商家”,下同)商家店铺、使用店铺相关服务(简称“服务”)具有指引作用,同时也对您构成约束,要求您予以遵守。

一、接受条款

1.1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以及平台已经发布的及将来发布的与店铺有关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当您在平台点击“商家入驻”及“下一步”后,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简称“条款”)。

二、注册规范

2.1 平台商家的注册主体不限于市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泉州幸福街市场、晋江鞋都电商园市场、成都国际美博城、晋江豪新食品市场,石狮青创城)。

2.2 平台商家店铺在初始注册时,您选择的下列登录名,将被禁止注册:

2.2.1 已被他人在先注册或使用的;

2.2.2 具有强烈宗教色彩及偏见的;

2.2.3 具有特定政治含义及偏见的;

2.2.4 有损我国国家形象、民族形象的;

2.2.5 有损我国民族团结的;

2.2.6 包含、隐含或带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字眼或信息的;

2.2.7 其他有违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及社会主义良好道德风尚的。

属于禁止注册的登录名,即便已获注册,您也必须进行修改。否则,一经发现,平台有权限制您的登录,并可单方直接变更您的登录名。

2.3 平台商家店铺名称,应与注册主体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或企业名称相一致。您应避免不正当攀附或利用他人的知名商号、知名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其他在先权利。

2.4 关于您的所在地区和地址详情,请您如实填写。如果您的所在地区和地址详情发生变更的,请您在发生变更后将于三日内更新。若您未及时更新地址详情的,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5 “身份证号指注册平台商铺及经营平台商铺的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

2.6 “姓名”指注册主体在注册平台商铺及经营平台商铺过程中的有效联系人的姓名,联系人将在平台公开显示。联系人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注册主体允许的其他人员。

2.7 “手机号”将在平台上公开显示,以便您进行业务联系,联系人手机号可以与安全手机号码一致。

2.8 “营业执照信息”应在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信息一致。否则,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三、初始注册

当您点击“商家入驻”填写入驻信息后,“下一步”缴纳诚信保证金并完成“提交”后,视为您完成初始注册入驻。

四、平台商家店铺资料完善

4.1 在您完成初始注册后,请在您的“档口中心”及时完成“基本信息”、“资质认证”等相关设置,并根据要求填写、上传、完善相关资料。

4.2 平台根据您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在平台核查通过完成之前,您可能无法发布商品信息、无法进行交易或提现。

五、平台商家的权利和义务

5.1在您正式成为平台商铺后,您将获得平台商家账号,享有以下商家权利:

5.1.1 您可以在您的店铺中免费发布一定数量的产品及图片(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数量及规格等相关规则);

5.1.2 对于您商品交易产生的交易额,平台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交易手续费(若平台交易规则有调整的,则根据调整后的交易规则执行)。

5.1.3 平台代为收取款项服务,是指平台受您委托代为收取款项的服务。通过代为收取款项服务,您可以收到他人向您支付的款项。具体是指自您委托我们代为收取第三方向您支付的款项之时起,至根据您的指令将该等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实际入账到您的银行账户之时止的整个过程。代为收取款项服务的功能有如下几类:

5.1.3.1、平台担保交易:指为了解决买家和卖家网上交易的信任问题,买家按照平台的交易流程点击确认收货或根据买家与平台的相关约定视为确认收货后,我们再将代为收取的买家支付的款项代为支付给卖家。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发生交易纠纷时,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我们根据证据,决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5.1.3.2、提现:您可以将您委托平台的代收货款划转至您名下的可接收款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支付宝账户。除非您的平台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止付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在符合收付款额度的前提下,我们将于收到提现指令后的合理时间内,将相应款项汇入该支付宝账户。

5.1.4、平台承诺平台内经营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可自主选择在平台之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使用第三方服务,平台不会以任何手段或形式限制平台经营者。

5.2 在您成为平台商铺后,您在享有供应商权利时,同时负有以下义务:

5.2.1 您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密码、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若由于您保管不慎导致经济损失的,则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5.2.2 您应诚信、准确发布商品信息及其他交易信息,不得含有欺诈成分;不得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不得含有淫秽、色情信息;不得含有暴力、恐怖信息;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发布的其他违法不良信息。

5.2.3 若由于您的不诚实行为,导致商品质量、标识及交货迟延等原因被投诉的,您有义务配合平台进行处理。若平台判定您存在过错的,则您有义务视情节承担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相应责任。若您不配合平台调查处理的,或者平台无法联系到您的(三次联系不到您的,视为无法联系到您),则您同意平台可径行判定您存在过错。

5.2.4 若由于您发生违约或不诚信行为,例如未及时发货、虚假发货等情况,买家/采购商(简称“买家”,下同)可向平台投诉,获得赔付。如买家发起有效的赔付申请,则平台根据买家提供的资料和证据,以其独立判断确定买家索赔是否成立;如索赔依据成立,平台有权对商户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用于向买家进行赔付。

5.2.5 您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涉嫌欺诈、侵权、传销、诈骗、赌博、色情、洗钱、恐怖主义等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平台有权立即冻结、注销您的店铺账号,限制、屏蔽商品展示,限制交易并冻结账户内资金进出。

5.2.6 您存在其他非正常操作,可能给平台、平台客户带来较大风险的,平台根据风险识别情况有权采取相应风险处置措施。平台采取的风险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注销您的商铺账号,限制、屏蔽商品展示,限制交易并冻结账户内资金进出。

5.2.7 不得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且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不得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伪造虚假用户评价等方式虚抬信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若需要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禁止通过平台平台实施垄断行为,不得与平台内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纵向关系达成具有横向垄断协议效果的轴辐协议。

5.2.8 遵守平台各类操作细则,如违反将按《平台商铺处罚细则》具体条款进行处罚,细则包含但不限于:平台在线交易服务协议、商品发布规则、用户注册协议、用户支付协议、平台平台发货服务及承诺等(各类操作规则及处罚细则会实时按需调整并提前公布)。

5.2.9 不得利用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不限定交易相对人不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不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

六、平台店铺年费

6.1 若您申请成为平台店铺,您需向平台缴纳商铺当年年费,费用以平台实际公布收取为准。年费周期为自您付费之日起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止(如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6.2 平台店铺年费按年缴纳。次一年度的商铺年费,您须在当年年费周期届满前缴纳(如年费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则次一年度的商铺年费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缴纳)。平台商铺年费届满之日前,若您未缴纳次一年度的商铺年费,则视为本协议履行期满。

6.3 次一年度以及此后年度的商铺年费,原则上与第一年年费相同。若有调整的,平台将通过平台公告、电子邮件、短信、站内信息等形式提前7日通知您。如您不接受调整后的商铺年费的,则您在已缴费的年费周期届满后,无权再继续使用平台商铺。平台有权冻结、注销您的平台商铺账户,或限制商铺账户权限。

6.4 在您缴纳商铺年费后,您应利用平台商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论您因何种原因未开展经营、中止或终止经营,已支付的商铺年费,平台均不予退还。

6.5 如果您因年费期满退出平台商铺经营,在期满之日前,您应及时转出商铺账户中全部余额和保证金(如有)。逾期未转出的,平台有权按月自动延期您的平台商铺经营,并从余额或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6.6 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我们服务时平台平台所列的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我们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首次收费或调整服务费用标准前,我们将通过平台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若您无法同意调整后的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我们有权自您委托我们代为收取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七、解除与终止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履行。

7.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平台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服务:

7.2.1 您提交的注册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安全手机、地址、联系人信息、联系人手机号、银行卡信息及资料等虚假、不实的;

7.2.2 您故意发布欺诈信息、不实信息,误导平台、买家及消费者的;

7.2.3 您利用平台商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同一年度被控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达到两次以上、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或受到刑事调查指控的;

7.2.4 您故意利用平台商铺从事传销、诈骗、赌博、色情、洗钱、恐怖主义等违法违规活动的;

7.2.5 您存在或实施了其他严重危害平台平台安全及损害平台平台声誉等行为的。

八、清理条款

8.1 自您退出平台商铺经营之日起7日内,不论是基于何种原因退出(包括您年费期满、解除或终止等情形),您应当自行存储、备份完毕您账户内的信息(如您需要)。超出7日后,平台将关闭您的商铺账户,并不再提供相关电子信息。但您的账户被平台根据本协议规定冻结、注销的除外。

8.2 不论您是基于何种原因退出平台商铺经营(包括您年费期满、解除或终止等情形),在您退出之日前,您应及时转出商铺账户中全部余额和保证金(如有)。逾期未转出的,平台有权自动按月延期您的平台商铺经营,并从余额或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九、协议成立与生效

当您在商家入驻项下,填写入驻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后,表示您同意使用平台服务及本协议,本协议成立并生效。

十、平台承诺
平台承诺充分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不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不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因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不限定交易相对人不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不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

十一、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订立及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提交泉州市货满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审理,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法规及条例等)。